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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威解读|有机肥料新标准实施,污泥被禁止农用?

发布者:办公室发布时间:2021-06-10信息来源:中科博联阅读人数:

农业农村部于近日发布新修订的《有机肥料》标准(NY/T 525-2021),6月1日开始实施。在该标准中,污泥没有被列入许可的肥料原料。这引起环保和水务行业的热议,众说纷纭。“污泥不能做有机肥”“污泥出路受限”等等,更让污泥堆肥技术为主的企业充满困惑。

那么,污泥进行好氧发酵还有前途吗?

《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》(GB 4284 - 2018)主编、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委员、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陈同斌做出回复,污泥(产物)不能作为进入农资流通领域的商品有机肥料进行登记。其实,像粪便、草炭等普通有机肥料和农家肥,是不需要肥料登记的,不一定要取得商品肥料登记证。

“农用”≠“(商品)有机肥”。

污泥(产物)农用是一个总体概念。农用除商品肥料(即进入大规模农资销售系统)施用之外,还包括量大面广的有机肥(如粪肥和农家肥)的农田施用。后者即便是有偿销售,也不需要进行肥料登记,但是不允许进入农资销售系统。这就类似于,个体户销售自产的面条时并没有明确的标准要求,但是在超市里大规模销售的面条,则需满足相关食品标准。

污泥发酵产物只要达到国家标准《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》(GB 4284 - 2018)即可进行农用,但是农业部发布的标准《有机肥料》(NY/T 525-2021)没有开放污泥制肥的产品登记。GB 4284 - 2018是国家标准,NY/T 525-2021是农业部颁布的部级标准。从法律角度来看,部颁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。

权威解读|有机肥料新标准实施,污泥被禁止农用?


污泥产物农用有多种方式,制成商品化肥料只是其中的一种途径。污泥产物登记为商品肥料,因此不能进入农资流通领域,但国家和农业部并没有任何条文限制其他方式(如散装或个人销售)的污泥产物农用。例如,农民自己生产的面条没有明确的标准要求,也可以出售,但是,在超市中大规模流通的面条,则需要满足卫生许可证等国家相关标准。

污泥产物农用的案例

2018年,河北遵化市创建了有机固废处理和土地利用示范基地。该项目采用国际先进的CTB一体化智能好氧发酵装备,主要处理遵化市内的市政污泥、餐厨垃圾、畜禽粪便、园林废弃物等有机固废。该装备集混料、输送、发酵、匀翻、供氧、监测、自控、净化等功能于一体,可实现一键操作,避免人员在脏、毒、臭的环境下工作,另有 “固废管家”APP进行装备远程监控及操作。处理后的发酵产物用于园林绿化、土壤改良、矿山修复、有机肥原料、家庭花卉、大棚园艺等。

总之,无论是农业部颁布的旧的有机肥料标准NY/T 525-2012,还是新修订的新有机肥料标准NY/T 525-2021,对污泥的政策并没有任何改变,两者都没有开放污泥用做商品化有机肥的登记许可,但是两个标准中也没有任何条文禁止污泥农用、土地利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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